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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环保限改(气)字[2017]第69号
来源:区环保局网站 日期:2017-10-16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兴环保限改(气)字[2017]第69号

 


 

当事人名称:北京洞庭鱼米湘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鄢海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0741048730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龙河路87号1至2层

我局于2017年09月25日对你单位进行检查,发现你单位厨房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废气采样监测孔及采样监测平台设置不规范,不符合《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 11/ 1195—2015)关于采样监测孔及采样监测平台设置的要求。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责令限期你单位于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厨房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废气采样监测孔及采样监测平台设置的整改。

            

北京市大兴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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